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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高教研究所 | 发表时间: 2018-02-28 | 浏览次数: 41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2018年教育研究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本项评奖所称教育研究成果,指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

(二)如围绕某研究主题以论文、著作或报告等系列成果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各成果须紧扣研究主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三)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611日至20171231日。

二、有关条件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不得兼报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已获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已获教育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更高一级奖项。

(二)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材料要求(见附件

(一)《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二)《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三)《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四)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请各申报人于42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送至高教所(行政南楼32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js@njupt.edu.cn

  


 附件: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doc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3.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doc4.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填表说明.doc5.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高教所

                                                    201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