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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 高教研究所 | 发表时间: 2021-05-07 | 浏览次数: 854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和全国教育规划办通知,教育学科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4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861-2020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二、报送材料

    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申请人保存到U盘后于2021621日前报送高教所。同时,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js@njupt.edu.cn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2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附件1: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高教所

2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