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高等教育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为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决定联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高教》编辑部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 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口问题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重要议题,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30项。
(三)经费划拨。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的申报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课题申报原则上面向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各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二)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三)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四)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江苏高教》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江苏高教》投稿,经编辑部审核后,优先在《江苏高教》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江苏高教》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系统申报。课题申报人和各课题推荐单位的分管部门负责人(高校和研究会)须登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进入“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专项课题模块,对应完成课题申报和本单位课题审核。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见附件2、附件3)后,报请各课题推荐单位统一审查;课题推荐单位按照限额指标提交本单位的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在本单位推荐课题的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盖章。课题申报人在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本次申报均通过学会课题管理平台的线上系统申报,不需寄送纸质版。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1日结束,课题平台在此截止日期将关闭申报通道,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校推荐申报课题由学会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本年度立项课题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正式立项之日起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5866517 邮箱:gjs@njupt.edu.cn
附件1: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wps
附件2: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wps
附件3: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wps
附件4: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高教所
2024.8.20